教學目標:
在台灣,哲學常被誤以為是在討論怪力亂神或幫人算命的學問,這些偏見或誤解顯示出台灣哲學教育的貧乏。所以本課程希望能讓學生了解到哲學其實是關於思辨的一門學問,而不是一般人眼中的「玄」學。並且希望透過討論幾個主題來介紹哲學:心靈、知識、語言、科學、道德、政治、法律等等。
教科書:
彭孟堯著(2006)《哲學入門》,洪葉出版社。
Appiah, Kwame Anthony, 2003, Thinking it Through.
參考資料:
TED演講
課程要求:
1.從第四週(3/16)開始,本課程的第一堂課由授課老師講解課程內容,第二堂課則由教學助理將修課學生分組討論當天的課程主題。(整學期共計分組13次)
2.第二堂課的50分鐘裡,由教學助理帶領討論,鼓勵同學發表意見,並藉此觀察學生是否有作課前預習(此部份的成績佔總成績的40%)。
3.在介紹各主題的隔週(選擇「法律」主題的組別必須在當週報告),各組的組員在授課老師與教學助理的協助下,先選定TED的演講,並在第二堂課裡報告,並與其他修課同學進行討論。
4.針對不同的主題,鼓勵各組可採取「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報告方式,例如,採取短劇的方式來介紹主題,並以互動的方式進行討論,或是採取辯論的方式進行主題的陳述,並開放其他同學的加入。(此部份的成績佔總成績的40%)
5.本課程希望藉由分組討論的方式,讓學生了解/學習到:
a.在各種領域的哲學問題裡,應該至少有一種是你感興趣的;
b.每個人的想法與意見可能不一樣;
c.每個人的表達方式也不一樣;
d.怎樣的表達方式能夠讓討論有意義;
e.形成共識的困難;
f.如何形成共識;
g.哲學是什麼。
6.如有資料影印的需要,教學助理應協助各組使用補助計畫之經費(整學期以500元為限),並尋求授課老師或哲學系之支援。
成績考核:
上課參與 40%
課堂報告 40%
期末考 20%
課程描述:
日期(週次) | 主題 | 課程內容大綱 |
第一週(2/23) | 導論-第九章 | 1. 說明課程的內容:哲學是什麼?哲學不是什麼? |
第二週(3/2) | 自由意志-第九章 | 1. 自由意志是什麼? 2. 決定論是什麼? 3. 相容論與不相容論的爭論。 |
第三週(3/9) | 形上學-第八章 | 1. 形上學是什麼? 2. 數的存在? 3. 上帝存在? |
第四週(3/16) | 心靈-第一章 | 1. 心靈是什麼? 2. 笛卡兒的遺產。 3. 私有語言論證。 |
第五週(3/23) | 1. 功能論是什麼? 2. 意識是什麼? 3. 結論。 | |
第六週(3/30) | 知識-第二章 | 1. 知識是什麼? 2. 柏拉圖的想法。 3. 證立(justification)是什麼? |
第七週(4/6) | 停課-改由4/20補課,不考期中考。 | |
第八週(4/13) | 知識-第二章 | 1. 懷疑論的立場。 2. 自然主義式的知識論。 3. 結論。 |
第九週(4/20) | 語言-第三章 | 1. 盒子裡甲蟲。 2. 弗列格的「意涵」與「指涉」。 3. 意向性的問題。 |
第十週(4/27) | 1. 可能世界是什麼? 2. 邏輯的功用。 3. 結論。 | |
第十一週(5/4) | 科學-第四章 | 1. 導論。 2. 理論與觀察。 3. 解釋模型。 |
第十二週(5/11) | 1. 理論化約與工具論。 2. 規納法的問題。 3. 結論。 | |
第十三週(5/18) | 道德-第五章 | 1. 事實與價值。 2. 道德實在論與反實在論的爭論。 3. 各種反實在論。 |
第十四週(5/25) | 1. 功利主義。 2. 功利主義的問題。 3. 結論。 | |
第十五週(6/1) | 政治-第六章 | 1. 導論。 2. 霍布斯的想法。 3. 賽局理論-囚犯兩難。 |
第十六週(6/8) | 1. 羅爾斯的正義論。 2. 羅爾斯正義論的問題。 3. 結論。 | |
第十七週(6/15) | 法律-第七章 | 1. 法律是什麼? 2. 懲罰的正當性。 3. 結論。 |
第十八週(6/22) | 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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