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新的TED建議名單

這個星期二3/16,
將會討論這個TED演講:
http://www.ted.com/talks/john_lloyd_inventories_the_invisible.html

以下的演講都是10分鐘內的,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http://www.ted.com/talks/ex_moonie_diane_benscoter_how_cults_think.html

宗教影響心智

http://www.ted.com/talks/vs_ramachandran_the_neurons_that_shaped_civilization.html

神經元(Neurons)的作用

http://www.ted.com/talks/evan_grant_cymatics.html

看得見的聲音

http://www.ted.com/talks/tom_wujec_on_3_ways_the_brain_creates_meaning.html

大腦與意義

http://www.ted.com/talks/arthur_benjamin_s_formula_for_changing_math_education.html

數學應該教什麼

http://www.ted.com/talks/yves_behar_s_supercharged_motorcycle_design.html

電子摩托車

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推論

八、推論
  我們常不自覺的推論一些事情,有些是屬於歸納的,而有些是演繹的。無論你的推論是屬於哪一類,我們都應該注意如何做出一個可信的推論。所以接下來會分別介紹這歸納推論與演繹推論的特色,並期許學生可以從中增加自己推論的能力。

歸納推論
  歸納推論應該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推論方式,因為我們常會不加思索的將我們的經驗用來推論。舉例來說,我們每天都看到太陽從東邊升起,所以我們很自然的認為「明天太陽也會從東邊升起」或「太陽永遠會從東邊升起」。兩者的差別在於結論的強度:當我們說「明天太陽也會從東邊升起」時,我們是以過去的經驗來支持「下一次」也會如此;但是當我們說「太陽永遠會從東邊升起」,我們是認為我們過去的經驗足以支持以後的每一次太陽升起。很明顯的,前者的結論會比後者來的弱,但是卻因此有較強的推論強度。我們通常稱前者為「枚舉歸納」,後者為「全稱歸納」。

  以下有幾個歸納推論的特性是必須注意的(有別於演繹推論):
一、 前提與結論之間的關係是「或然的」、「機率的」(probable),也就是說,前提與結論之間的緊密程度是以機率來計算的。舉烏鴉的例子來說,假設我們知道一隻烏鴉的基因是白子的機率是千分之ㄧ,那麼我們用「我看到的烏鴉都是黑色的」這個前提來支持「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這個結論的強度是千分之九百九十九。所以儘管烏鴉有可能不是黑的,我們仍會認為上述的歸納推論是好的(因為強度很強)。另一方面,如果結論是「千分是九百九十九的烏鴉是黑色的」(比之前的結論弱),那麼這個歸納推論將會更好。
二、 歸納推論的好壞是根據前提與結論之間的支持程度來判定的。
三、 雖然歸納推論的結論有可能為假,但是我們仍需儘量讓前提為真,其方法如下:擴大樣本與運用統計。所謂的「擴大樣本」是指增加前提的可信度。舉之前烏鴉的例子來說,如果我只看過十隻烏鴉,那麼這個推論的強度會變弱(因為有可能犯了以偏概全或刻板印象的謬誤);但是如果我看過一百萬隻烏鴉,那麼這將會增加此論證的強度。「運用統計」是指根據統計的結果來做推論。舉例來說,如果我們統計一百萬隻烏鴉的結果是沒有白子烏鴉,那麼這將會增加論證的強度。但是如果我們統計的結果是有十隻白子烏鴉,那這將會弱化論證(不過我們可以透過修改結論來解決)。

儘管我們可以透過運用統計的方式來增加前提的可信度,但是我們需要注意兩個常見的歸納統計謬誤:
一、 不充分統計謬誤:採取的樣本數不足。舉例來說,我們常會在選舉時看到電視新聞會做民意調查,但是以總統大選為例(總票數約一千兩百萬票),如果民意調查只調查十個人,我們會認為這份調查有可信度嗎?
二、 偏差的統計謬誤:採取的樣本有偏差。舉上例來說,如果我們只調查民進黨的選民,這份調查也不會有可信度。



課後反省:
一、歸納推論有哪些特色?
二、我們如何將強化歸納推論?
三、試舉例說明歸納謬誤。


演繹推論
  演繹推論與歸納推論最大的差異在於:演繹推論如果是有效(valid)且前提皆真的,則結論一定是真的。一個演繹推論的有效與否是根據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蘊涵關係(implication),而這個蘊含關係是從語意來的。舉例來說,前提如果是「所有的人都會死」與「蘇格拉底是人」,而結論是「蘇格拉底會死」,這個論證是有效的,因為一但我們了解前提與結論的意義,當我們接受前提,我們就必須接受結論。因此,一個無效的演繹推論就是結論可能在前提皆真(或被接受)的情況下為假(或不被接受)。另外,這樣一個有效的演繹推論會形成一種邏輯形式。舉例來說,當前提是「如果東京是日本的首都,則東京位在日本」與「飛機降落在東京」且結論是「飛機降落在日本」,此論證不僅是有效的,而且構成一個有效的邏輯形式;讓我們根據此形式來構作論證:當前提為「如果台北是日本的首都,則台北位在日本」與「飛機降落在台北」而結論是「飛機降落在日本」,此論證仍是有效的(儘管前提為假),因為這個論證符合有效的邏輯形式。

  另外介紹一個概念:健全性(soundness)。如同之前的例子所呈現的,一個有效的演繹推論可以包含有假前提,而我們需要的推論應該儘量避免使用到假前提,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前提皆真且有效的論證,而這樣的論證被稱為健全的論證。


課後反省:
一、 演繹推論如何判斷有效或無效?
二、 什麼是「有效性」(validity)?
三、 健全的論證要滿足哪兩個條件?

非形式謬誤

七、非形式謬誤
  如同之前介紹過的,一個論證包含一組前提與其推導出來的結論,而論證的可信與否則取決於前提與結論之間的是否有緊密的關係。對一個有效的演繹推論而言,前提與結論必須具有某種結構(符合邏輯形式);而一個強的歸納推論則是要求前提與結論之間有相當強的支持程度。如果一個論證(無論是演繹的還是歸納的)不可信,則它可能犯了某些謬誤。例如:「句法謬誤」(前提與結論之間不具有正確的排列規則)、「語意謬誤」(論證中包含有歧義或含混的語詞),或「語用謬誤」(不洽當的使用語言)。所以一個演繹上無效的論證所犯的謬誤被稱為「形式謬誤」,因為這個論證無效的原因是違反邏輯形式;對於其他非演繹且不可信的論證而言,它所犯的謬誤就稱為「非形式謬誤」。

  在一般談話中,人們常不自覺的犯下非形式謬誤,所以我們接下來將介紹一些常見的語用謬誤(形式謬誤與歸納謬誤將留到之後的課程,語意謬誤則已經在之前介紹過了)。

一、 不相干的謬誤:一個論證(無論是演繹或歸納的)的可信與否只依賴於前提與結論之間的緊密關係,所以訴諸其他因素的論證就犯了不相干的謬誤。以下是一些謬誤的說明:
 訴諸成見的謬誤:訴諸成見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有人會訴諸「胸大無腦」這個成見來解釋某個身材姣好的女生為什麼會做蠢事(結論:「那個女生做蠢事」)。
 訴諸情感的謬誤:訴諸因情感而產生的理由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前一陣子王靜瑩在記者會上哭訴遭受到家暴通常會讓一般大眾因憐憫而主觀上認為王靜瑩所說的都是真的。但是無論她說的是真是假,我們都應該實際查證相關的事實,而不是聽信單方面的說詞。
 訴諸勢力的謬誤:訴諸武力或權力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台灣獨立與否不應該基於中共武力威脅或美國支持與否來作為獨立或不獨立的理由。
 訴諸未知的謬誤:訴諸我們知識的有限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有人說因為我們不知道(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所以上帝存在。
 訴諸權威的謬誤:訴諸權威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有人認為我們不可建造出時光機器,因為愛因斯坦說過不可能有時光機器。
 攻擊人身的謬誤:訴諸某人的品德來支持某個結論。舉例來說:有人會說民進黨已經墮落了,因為陳水扁的操守有問題。
 複合問題的謬誤:將不同或不相關的問題結合使被詢問的人難以回答。舉例來說:在選舉期間,有人會問「你是愛台灣還是拒絕軍購?」,但是一個愛台灣的人是可以拒絕軍購的(這兩個問題是可以獨立來看的)。
 轉移論點的謬誤:轉移問題到其他不相干的問題上。舉例來說:當民進黨政府官員被詢問到某些弊案時,他們常會說「國民黨時代也是這樣,所以國民黨必須負起責任」。
 稻草人的謬誤:將對手的立場改變,進而攻擊那個被改變的立場。舉例來說:假設A的立場是「我們應該改變現有稅制」,而B就將之改為「我們應該加稅」,並攻擊A加稅的立場。

二、 情境與脈絡的謬誤:
 功能誤用謬誤:誤用語言的基本功能。例如:使用祈使句來詢問。
 斷章取義謬誤:將某段話從其所在脈絡抽離出來。例如:A說「現今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而政府卻不斷幫資本家減稅,所以我們應該改變現有的稅制以縮短貧富差距。改變現有稅制除了可能增加某些稅,例如遺產稅、贈與稅等,也可能減少貧苦人家的所得稅。…」於是B就攻擊A主張加稅,根本是讓人民越來越苦。
 內定結論謬誤(丐題):結論已經蘊含在前提之中。例如:有人說因為邏輯一點都不好玩,所以他一點都不感興趣。但是當他被問到為什麼邏輯不好玩時,他又說因為他對邏輯沒興趣。



課後反省:
一、 什麼是非形式謬誤?
二、 請舉例來說明非形式謬誤。

語用分析

五、 語用分析
  語言的基本功能有描述、推論、詢問、表情、祈使與指導等。舉例來說,當有人說「大仁科技大學位在屏東」時,他是在描述事實;而「今天的天空很希臘」是在抒發憂鬱的心情。這些功能在於幫助說話者達到各式各樣的目的;舉例來說,假設你遇到警察臨檢,警察會說「請靠邊停」這個祈使句來達到臨檢的目的;假設你想知道屏東火車站的位置,你會說「屏東火車站在哪裡?」這個問句來獲得答案;…。

  當我們在做推論時,我們通常會有一個主要的論點(thesis),並用許多事實、證據或理由來支持。這樣有結構的推論被稱為「論證」(argument)。簡單的說,一個論證就是一組語句,其中有一個語句被其他的語句所支持;通常這個被支持的語句被稱為結論,而用來支持結論的語句被稱為前提。回到之前的分析,當我們在閱讀或聆聽別人談話時,我們需先判斷說話者的目的是什麼,然後再進一步分析。因為如果你發現說話者只是在搞笑,那麼你就不應該將他大部分的言論當作是在描述事實。



課後反省:
一、語言有哪些功能?請舉例說明之。
二、什麼是論證?
三、試分析一篇短文或報章雜誌,並找出其主要論證。

語言與意義

四、語言與意義
  考慮一下語言最重要的特徵:意義(meaning)。每一個語詞都有其意義,例如「椅子」就是指那些可以坐且有四個腳的家具,而「水」則是指那些無色無味可以喝的液體。同樣的,一個語句也有其意義,但是其意義被三個因素所決定:語法(grammar)、各個組成字詞的意義與脈絡(context)。舉例來說,「張三拍李四的馬屁」與「李四拍張三的馬屁」這兩句話雖然組成成分一樣(都是由「張三」、「李四」與「拍馬屁」所組成),但是其意義卻截然不同;原因在於語法的不同(前者的張三是主詞,而後者是受詞)。另外,「張三拍李四馬屁」很明顯與「張三拍王五馬屁」有不同的意義,因為兩個語句的組成成分不同。除此之外,如果「張三拍李四馬屁」這句話被說出的脈絡是張三這個人正在拍一批名叫李四的馬的屁股,那麼這句話也會有與之前完全不同的意義,因為脈絡也會部份的決定語句的意義。在語言學上,我們將研究這三個因素的主題分成:語法學(syntax)、語意學(semantic)與語用學(pragmatic)。

  儘管語法與脈絡會部份的決定一句話的意義,但是讓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到語意學上,因為當我們在溝通時,我們想傳達的就是意義。但是「意義」似乎是歧義的,因為當我們說「狗」的意義是什麼時,我們有至少兩種不同的說法:「狗就是那些有四隻腳會汪汪叫的動物」與「狗就是那些動物」(以實例證示)。前者提供一個或一組描述詞來幫助聽眾理解「狗」談論到什麼;後者直接向聽眾指明或指出「狗」談論到什麼。我們稱前者為字詞的「內涵意義」(intensional meaning),後者稱「外延意義」(extensional meaning)。所以當我們在討論時,我們必須小心的確認對方是在談論內涵意義還是外延意義。

  最後要介紹的概念是「歧義」(ambiguous)與「含混」(vague)。當一個字詞有兩個以上明確的意義時,我們稱這個字詞為歧義;舉例來說,「機車」可以有罵人的意思,也可以指某一種交通工具(「他很機車」、「他的機車很遜」)。不過歧義的字詞通常可以藉由脈絡或改寫來去除歧義(除非作者是有意要玩語言遊戲)。但是如果一個字詞沒有明確的使用範圍時,我們稱之為含混;舉例來說,「有錢人」可以是指億萬富翁,也可以指百萬富翁(「王永慶是有錢人」、「李敖是有錢人」…)。


課後反省:
一、 什麼是意義?
二、 有哪些因素會影響到一句話的意義?請分別舉例說明之。
三、 內涵意義與外延意義的區別在哪?試舉例說明。
四、 什麼是歧義?什麼是含混?

記號與符號

三、 記號與邏輯
  我們使用語言談論這個世界;我們用「大仁科技大學」來談論大仁科技大學,用「人類」談論我們這一類生物…。很明顯的,語言是一種記號,因為語言代表什麼似乎是任意的(或約定俗成的);例如我可以稱呼我的摩托車為「小黑」,然後告訴大家這件事,於是當我說「小黑今天好髒,我應該帶它去洗澡」時,認識我的人就會知道我剛剛說的意思是「我的摩托車好髒,我應該把車洗一洗」;然而,不知情的人會以為我談論的是某隻叫做「小黑」的寵物。所以「小黑」談到哪個東西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約定來的。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其他語詞上,例如「陳水扁」這三個字能談論到台灣現任總統其實是因為當初陳水扁的父母在他出生時取名為「陳水扁」,所以現在我們可以使用「陳水扁」來談論陳水扁。
  
  上述的說明也許會讓人產生疑惑,因為「陳水扁」當然是談論陳水扁呀!不然他就不叫陳水扁了。在此我們需要介紹一組概念來釐清各位的疑惑,那就是「使用」(use)與「提指」(mention)。

  當我們使用括號(「」或””)時,我們是在談論被括號框住的記號本身,而不是記號代表的東西。舉例來說,當我們說「陳水扁是男人」這句話有六個字時,我們是在談論「陳水扁是男人」這一串記號,並說這一串記號是由六個記號所構成;另一方面,當我們說陳水扁是男人,我們是說陳水扁這個人是男人。前者談論記號本身的情況被稱為「提指」,而後者談論記號所代表的事物稱為「使用」。

再說的清楚一點,當我們在使用記號時,我們是在談論記號所代表的事物;而當我們再提指記號時,我們是在談論記號本身。舉例來說,如果我們是使用「陳水扁是男人」這句話,那麼我們必須根據陳水扁是不是滿足「是男人」這個性質來判斷那句話的真假;相對的,如果我們是提指「陳水扁是男人」這句話,我們就是在談論「陳」、「水」、「扁」、「是」、「男」與「人」這六個記號所組成的一串記號(我們可以說「『陳水扁是男人』有六個字」)。因此,陳水扁這個人當然可以不叫做「陳水扁」。

  除了語言之外,我們生活中還有許多種記號(語言只是許多種記號中的一種);例如馬路上各式各樣的交通標誌或標線。不過讓我們將注意力放到語言上,因為我們推論通常是以語言為媒介來進行的,即使在心中默想或心算,我們也可以用語言的方式來呈現我們的想法。

課後反省:
一、生活中有哪些東西算是記號的一種?請舉例說明之。
二、人、記號與世界的關係是什麼?
三、「使用」與「提指」的區別在哪裡?

邏輯思考與應用

一、 導論-什麼是邏輯?邏輯有什麼用?

  雖然我們經常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到「邏輯」這兩個字,甚至也常在電視節目裡聽到「邏輯」這兩個字,但是出現在那些場合中的「邏輯」卻有較廣的意義。例如遠見雜誌曾訪問前飛利浦全球電子零件部總裁羅益強,他提到「…所謂有邏輯、沒有邏輯,說老實話並不是絕對的…」(<執著在自己的夢裡>);在這裡用到的「邏輯」其實是指教條或一種既定的思考模式,所以作者的意思是「在做事情的時候並沒有一套既定的規則」。另外,在<追求公平的新邏輯>中則是將「邏輯」當作是一種思維方式,所以一件事情的公平與否在於當事者如何思考;採取另一種思考模式就會產生另一種「公平」。儘管如此,人們最常用「邏輯」來意指「思維的方式」;例如有些時候我們會說「這個人有獨特的邏輯」時,我們是說那個人有自己一套的思維方式;當我們說「這個人不合邏輯」時,我們是在評斷那個人的思維方式異於常人。於是對於「什麼是邏輯呢?」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根據上面的使用來推測「邏輯」應該是有關思考的;但是每個人都會思考,那我們還需要學邏輯嗎?
  簡單的說,邏輯的確是有關思考的,但是嚴格的說,邏輯是研究推論的一門學問。舉例來說,我們可以根據「東京是日本的首都」與「飛機降落在東京」推論出「飛機降落在日本」(演繹推論),因為如果我們接受「東京是日本的首都」與「飛機降落在東京」,我們就不得不接受「飛機降落在日本」。這種推論的特色是:沒有例外-如果你接受前提,你就必須接受結論。因為這種推論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論證的邏輯形式,而與語句的內容無關。所以一個有效的演繹推論是沒有例外的。(「論證」、「前提」、「結論」、「有效性」、「邏輯形式」等概念會在之後的課程中詳加說明)
  另外我們還會介紹一種歸納推論。舉例來說,假設你與朋友計畫明天到阿里山玩,於是你問朋友明天嘉義的天氣,而你的朋友回答你明天會是個大晴天,儘管今天有下雨。所以你似乎可以根據今天有下雨的理由來懷疑你朋友的答案(此時你已經在做推理了)。可是你的朋友接著提出更好的理由來支持他的答案(他也在作推論了),他說他是根據氣象報告來回答的。儘管如此,你們還是可以繼續吵個沒完沒了…。這種推論的特色是:有例外-即使我們接受前提,其結論還是有可能不被接受。因為歸納論證是根據前提與結論之間的支持程度來判斷強弱的,所以即使前提與結論之間的支持程度很強,這也不代表接受前提就必須接受其結論。舉例來說,我看到的烏鴉都是黑色的(根據我每一次看到烏鴉都是黑色的經驗),所以我主張「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包括現在、過去與未來的烏鴉)。很明顯的,前提與結論之間有相當強的支持程度,但是我們都知道生物界有所謂的「白子」(因為基因突變導致全身缺乏黑色素),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烏鴉都是黑色的-可能有例外。儘管如此,這種推論並不是完全沒有價值的,因為在常態下,如果前提與結論之間的支持程度很強,我們還是可以根據歸納推論擴展我們的知識(本課程的後半部將會說明演繹推論與歸納推論)。
  因此,邏輯課並不教學生如何思考推論,而是教導學生之所以會這樣或那樣思考推論的理則(原理原則)。一旦學生學習到思考推論背後的理則,不僅能夠幫助學生反省自己思考推論的優劣,也可以進一步檢視其他人的思考與推論。所以,學會邏輯後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一個推論的好壞。希望同學們在課程結束後不僅能夠判斷別人的推論是好是壞,還可以幫助自己做出一些好的推論來支持自己的看法或立場。

課後反省:
一、「邏輯」是什麼?如果有人問你邏輯是什麼,你會如何回答?
二、「推論」是什麼?你可以舉一些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嗎?
三、試著做出一個好的推論,並想想這個推論是屬於演繹的,還是歸納的。

心靈Mind

Mind
What is a mind?
Could we make a machine with a mind?
What 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inds and bodies?
  
  當代腦神經科學的研究成果顯示人類的認知經驗可以從腦皮質的活動來解釋,換句話說,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中描述的情景是可能的-我們實際上所經驗到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電腦在我們腦皮質上引起的各種迴路。因此,心靈(統稱所有心理活動)就是腦嗎?這樣的等同適當嗎?腦是個物理事物,所以心靈也是物理事物嗎?

1. 什麼是心靈?
是一種命題知識?舉例來說,假設你不知道什麼是「Achilles’ heel」,於是我可以透過告訴你典故來讓你知道「Achilles’ heel」的意義。
是一種技能知識?舉例來說,假設你問我如何騎腳踏車,我只能「做」給你看或展示給你看,而無法描述我是如何會騎腳踏車的。
2. 機器可以擁有心靈嗎?
心理主義者(Mentalist):不行,因為機器不能理解我們的話。
行為主義者(Behaviorist):可以,因為機器可以有像人的行為。
3.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心靈的本質是什麼?
內在的心理狀態:思考、感覺、經驗、情緒…
  外在的行為傾向:相信P就是具有某種行為傾向。
4. 心理主義者從現象的觀點(phenomenologist’s point of view)看問題,而行為主義者從認識的觀點(epistemological point of view)看問題。前者從內往外,後者從外往內。
Phenomenology: to study by reflecting on the nature of our mental life.
Epistemology: to study by reflecting on observable behaviors.
5. Descartes的二元論(Dualism):心靈與身體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實體。
The nature of mind: thinking
The nature of matter/body: spatial and temporal
  First-person Authority
6. 二元論的兩個問題:心物問題(Mind/Body Problem)與他心問題(Other Minds)
幾個解決心物問題的方式:
交互主義(Interactionism):causation does not need to happen in space.
平行論(Parallelism):no interaction.
以另一種方式區分心物。
一元論(Monism):物理論(Physicalism)
7. Wittgenstein: 私有語言論證(Private Language Argument)
a> 假設Hobbes是對的:有私有語言-我們可以構造出只有自己能懂得語言
b> 假設我想記錄自己某個特定的經驗,當這個特定經驗出現時,我命名它為「A」(以實例證示的方式)。於是「A」具有意義,因為它談到我某個經驗。
c> 如果一個字詞有意義,則使用這個字詞會有所謂的規則。當我們使用有意義的字詞時,我們是在遵循某個規則。
d> 如果「A」是有意義的,則我應該有一個規則在規範「A」的使用。
e> Wittgenstein質疑有這個規則,所以「A」不會有意義,因此不會有私有語言。
f> 當有人問我是如何使用「A」時,我說:「當A出現時,我會說『A』」。然而他可以質疑我有沒有記錯(因為我們都有記錯的可能),於是他說:「你如何確定這次出現的是A,而不是B」。我可以根據過去的經驗來確認,但是他同樣可以再質疑我過去的經驗也可能出錯。於是我陷入無限的倒退…
8. 功能論(Functionalism):心理狀態扮演了功能的角色,心靈既不是完全的公共,也不是完全的私有(協調行為主義與心理主義)。
a>心靈扮演的角色會滿足三個特徵:一、外在世界發生的事件會導致內在狀態的改變;二、內在狀態會導致另一個內在狀態的出現;三、內在狀態會導致外在世界的事件發生。(電腦硬體與軟體的類比-解釋了心物問題)
b>功能論對他心問題的回答:根據一個人的內在狀態(心理狀態)是否功能正常來判斷。內在狀態的功能是否正常可以從外顯行為來判斷。
9. 功能論的兩個問題:一、循環定義;二、功能論是否能調和心理主義與行為主義-意識的特徵(Stich: we don’t have any internal states; Dennett: intentional stance)。
10. Ramsey對第一個問題的解答:Ramsey語句。假設我們將常識心理學所認為的心理狀態都收集起來,並用連言(and)形成一個很長的語句,簡稱MT;之後我們在MT前放上「There exists a…」並將出現在裡面的心理狀態換成變元,簡稱MT*。這樣的語句就稱為Ramsey語句。
(xy(x is caused by pinpricks and causes y and the emission of loud noises, and Y, in turn, causes brow wrinkling))
11. 突現(emerge)的問題:意識或心理狀態是如何從物質/物理事物產生出來的?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什麼是形上學?What is Metaphysics?

Metaphysics
What is existence?
Do numbers exist?
Does God exist?
Is Gad’s existence a necessary truth?

  應該不會有人懷疑自己的存在,所以在這個世界上,至少有你存在。另外,當代科學的演進使得大多數人會相信物理事物的存在,所以每個占據時空的東西都存在。姑且不論人有沒有靈魂,人至少有物理的身體,所以作為物理事物的一員,人存在。現在的問題是:除了物理事物之外,還有其他類型的事物存在嗎?靈魂存在嗎?心靈存在嗎?當我們在數學上討論自然數、實數、有理數、無理數、虛數時,它們存在嗎?有神存在嗎?
  為了解釋某些現象,也許我們必須承認某些抽象事物的存在,亦即承認有些不占據時間空間的東西存在;但是有哪些抽象事物是存在的呢?有只占據時間卻不占據空間的東西(例如,孔子的思想)嗎?有既死且活的貓(這算是物理事物嗎?)嗎?可能世界存在嗎?虛構人物存在嗎?矛盾存在嗎?另外,除了物理事物與抽象事物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存在嗎?

1. 「metaphysics」是由「meta」與「physics」組合成的字,前者意指「超越」或「在…之後」,而後者是指亞里斯多德寫的《物理學》。所以「metaphysics」原先的意思是指「《物理學》後面的那本書」。如果以書的主題來說,形上學是研究自然世界之外的事物,而形上學關心的問題─亦即有哪些東西存在?─被稱為本體論問題(ontological questions)。
2. 存在是什麼?「存在」的許多種意義。
a. 蒯因的本體論承認(Quine’s ontological commitment):「to be is to be the value of a variable」。
b. 休姆(Hume):不可能提供一個先驗的論證來主張物理事物的存在。
c. 康德(Kant):存在不是述詞或性質。
3. 數存在嗎?
a. 邏輯主義(logicism):為了提供數學/算數一個穩固的基礎,當代符號邏輯的創造者弗雷格(Frege)試圖將數學/算數化約到邏輯上,而這樣的立場被後人稱為邏輯主義。如果數學/算數的基礎是邏輯,那麼因為邏輯被認為是必然的,所以數學真理就會是必然的。不過,很遺憾的,他的嘗試因為羅素提出的悖論(the set of all sets)而失敗了。
b. 柏拉圖主義(Platonism):數存在於理型世界(realm of Ideas/Forms)。我們經驗到的東西只是理型世界的映射(洞穴之喻)。
c. 唯名論(nominalism):數字並不指涉任何事物,只有名字存在。
4. 上帝存在嗎?
a. 安聖的本體論論證(Anselm’s ontological argument):先驗論證
假設上帝不存在,而且上帝是greatest。
G:存在的東西比不存在的東西還要greater。
上帝是不greatest(與假設矛盾)
所以,上帝存在。
b. 笛卡爾(Descartes)的本體論論證:先驗論證
上帝是完美的-似乎也沒有解決問題。
c. 宇宙論論證(cosmological argument):後驗論證
第一因(first cause)-不動的第一動(the prime mover)。
d. 目的論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the argument from design):後驗論證
D1.調和的自然(the harmony of nature)-宇宙裡的許多事物合作協調。
D2.有心靈生物的必然性(the necessity of a creative intelligence)。
D3.宇宙是有心靈生物的創造物。(達爾文的演化論)
e. 休姆的目的論論證:從經驗而來的論證(argument from experience)
如果許多A的例子都是B的例子,我們可以推論出所有A都是B-A與B之間有很強的關連性(correlation)-Philo認為這仍不足以證明D1。
f. 最佳解釋論證(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實際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裡最好的一個嗎?受苦的世界居民不苦?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Free Will and Determinism

Free Will and Determinism
Do we have free will?

  你為什麼要選這麼課?選這門課的理由可能是你對哲學有興趣,可能是你覺得這門課很好過,也可能只是因為學長姐們/同學們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可能的理由,不過,無論選這門課的理由是什麼,你一定會認為你在選課上是自由的。換句話說,你有可能不選這門課,而是選「批判思考」或是「女性主義」。自由意志的簡單定義就是:至少在某個時刻,你可以有多於一個以上的選擇。

  另一方面,當代科學似乎預設了每個事件的發生都有個原因,而每個事件當然也會造成某些結果。以醫學為例,當病人有某個症狀出現,醫生會思索哪些疾病會導致該症狀的出現,然後提供會讓該疾病消失的治療。我相信在當代科學的影響下,「凡事必有因,必有果」這樣的想法深植在我們的心裡,然而這樣的想法卻會與自由意志產生衝突;如果你選這門課是因為大腦皮質上的某種迴路,那麼你選這門課就不會是自由的,因為該迴路可能是由另一個迴路造成的。

1. 自由意志的基本問題:如果每件事情的發生都是之前那些我們沒參與的事情所導致,我們需要為我們的行為負道德上的責任嗎?(可以有多種版本)
2. 決定論:現在發生的每件事情是由之前實際發生的其他事情所導致。
3. 非決定論:現在發生的任一件事情不是由之前實際發生的任何事情所導致
4. 道德責任原則(第一版):如果我們要對某個事情的發生負道德上的責任,那麼那件事情的發生必定是我們行為導致的後果。
5. 道德責任原則(第二版):如果我們要對某個事情的發生負道德上的責任,那麼那件事情的發生必定是我們行為導致的後果,而且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
6. 道德責任原則(第三版):我們要對某個事情的發生負道德上的責任,唯有當那件事情的發生必定是我們行為導致的後果,或唯有當我們沒有做應該做的事而導致的。
7. 道德責任原則(第四版):我們有道德上的責任,唯有當我們是有選擇的;而且我們要對沒有去做應該做的事負責,唯有當我們是可以去做應該做的事。
8. 不相容論(incompatibilism):自由意志跟決定論是不相容的。傾向承認決定論,而否認自由意志,所以我們不會有道德責任。
9. 相容論:自由意志與決定論是相容的。
10. 行為的原因與理由:為行為負責是因為我們是根據自己的理由來行為的。

哲學是什麼?What is Philosophy?

Philosophy
How does formal philosophy differ from folk philosophy?
Or from religion and science?
Can there be equally adequate but incompatible ways of conceptualizing the world?

  在許多國家的村落裡,時常可以看到村民們在閒暇的時間聚在一起聊天。聊天的內容可能是他們非常關心的事情,也可能是非常瑣碎的事情。他們當然也可能會交換各自的故事、笑話、每天發生的所見所聞…。如果你觀察到這樣的事件,你很容易從中發掘他們的價值觀、世界觀、或是畫分世界的概念與理論,這是你可以從中發現到的。
  哲學是什麼?從上述的描述來說,一個簡單的回答是:哲學就是關於人生重要問題的所有信念總合,而這些信念可以形成各種網絡(network),每種信念網絡會構成一種「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schema)。我們稱這樣的哲學為「常識哲學」(folk philosophy)。然而,本課程要介紹的哲學並非「常識哲學」。
  西方社會不斷發展至今,哲學逐漸形構成一門特殊的學科,為了有別於之前提過的常識哲學,我們稱這樣一門特殊的學科為「形式哲學」(formal philosophy)。不過,在介紹形式哲學與常識哲學的差異之前,讓我們先看看形式哲學與文化習俗/宗教/科學的差異。

1. 形式哲學與文化習俗的差異-壹、企求證成的(justified)信念:形式哲學試圖提供一個好理由來確保我們的信念;文化習俗可能只是因為祖先(或神祇)的話語而相信。哲學遵循的不是任何形式的權威,而是證據或論證。貳、系統性:形式哲學試圖提供一套有系統的想法或理論,但是文化習如卻不企求系統性(但這不代表傳統文化不是系統的)。不過系統性的要求並不是形式哲學獨一無二的特徵(科學也要求系統性),而是當代思潮的本質。叁、以文字為媒介:哲學想法與論證以文字的方式記錄下來,並要求普遍性(generality);文化習俗卻通常以口語的方式記錄。(系統性的可能性奠基於此)
2. 形式哲學與宗教的差異-壹、宗教總是會跟某種人生觀、價值觀與世界觀連在一起,而這樣的結合所形成的觀點被稱為「人生哲學」(philosophy of life)。當代人類的人生哲學實際上是當前文化習俗的常識哲學。貳、形式哲學不預設任何宗教真理。
3. 宗教/文化習俗與科學的差異-雖然兩者可能都是內建理論的(theory-laden),但是就解釋的資料來看,兩者是有差異的。
4. 形式哲學與科學的差異-壹、形式哲學比科學強調概念分析,所以思想實驗在哲學裡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儘管天文學也可能有思想實驗-因為有些實驗難以做到);另一方面,對哲學理論而言,相關的經驗研究通常是交給該理論的科學專家,而非自己從事經驗研究(經濟學家、社會學家、語言學家…-社會分工)。貳、對科學而言,支持某科學理論的經驗證據通常要有一定的量,並且是有系統的支持該理論;哲學比較不要求(儘管在語言哲學中,經驗證據仍占有很重的地位)。
5. (形式)哲學是什麼?其特徵為何?
a. 概念分析:抽象且普遍。
b. 各個哲學分支彼此關連。
c. 重視證據與論證。

小結:哲學是一門特殊的學科,這門學科企圖透過證據與論證來為我們的想法與經驗提供一個普遍且系統性的說明或解釋。


羅素《哲學問題》:「…儘管哲學無法確定地告訴我們任何哲學問題的真正解答,但是哲學能夠提供許多可能性,而這許多的可能性擴展了我們的想法,並讓我們從獨斷的思維中解放。…」(… Philosophy, though unable to tell us with certainty what is the true answer to the doubts which it raises, is able to suggest many possibilities which enlarge our thoughts and free them from the tyranny of custom. ...)

推薦的TED演講清單(List of the TED talks)

Philosophy
http://www.ted.com/talks/ken_robinson_says_schools_kill_creativity.html
http://www.ted.com/talks/barry_schwartz_on_the_paradox_of_choice.html
http://www.ted.com/talks/lang/chi_hant/tim_brown_on_creativity_and_play.html
Metaphysics

Mind
http://www.ted.com/talks/dan_dennett_on_our_consciousness.html
http://www.ted.com/talks/steven_pinker_chalks_it_up_to_the_blank_slate.html
http://www.ted.com/talks/al_seckel_says_our_brains_are_mis_wired.html
http://www.ted.com/talks/henry_markram_supercomputing_the_brain_s_secrets.html
http://www.ted.com/talks/hod_lipson_builds_self_aware_robots.html
http://www.ted.com/talks/jeff_hawkins_on_how_brain_science_will_change_computing.html
Knowledge
http://www.ted.com/talks/dan_pink_on_motivation.html
http://www.ted.com/talks/beau_lotto_optical_illusions_show_how_we_see.html
Language
http://www.ted.com/talks/steven_pinker_on_language_and_thought.html
http://www.ted.com/talks/james_geary_metaphorically_speaking.html
Science
http://www.ted.com/talks/jonathan_drori_on_what_we_think_we_know.html
Moral
http://www.ted.com/talks/barry_schwartz_on_our_loss_of_wisdom.html
http://www.ted.com/talks/jonathan_haidt_on_the_moral_mind.html
http://www.ted.com/talks/gordon_brown_on_global_ethic_vs_national_interest.html
Politics
http://www.ted.com/talks/david_cameron.html
Law

Others
http://www.ted.com/talks/taylor_mali_what_teachers_make.html
http://www.ted.com/talks/pattie_maes_demos_the_sixth_sense.html

哲學概論授課大綱(Syllabus of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教學目標:

在台灣,哲學常被誤以為是在討論怪力亂神或幫人算命的學問,這些偏見或誤解顯示出台灣哲學教育的貧乏。所以本課程希望能讓學生了解到哲學其實是關於思辨的一門學問,而不是一般人眼中的「玄」學。並且希望透過討論幾個主題來介紹哲學:心靈、知識、語言、科學、道德、政治、法律等等。

教科書:

彭孟堯著(2006)《哲學入門》,洪葉出版社。

Appiah, Kwame Anthony, 2003, Thinking it Throug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參考資料:

TED演講

課程要求:

1.從第四週(3/16)開始,本課程的第一堂課由授課老師講解課程內容,第二堂課則由教學助理將修課學生分組討論當天的課程主題。(整學期共計分組13次)

2.第二堂課的50分鐘裡,由教學助理帶領討論,鼓勵同學發表意見,並藉此觀察學生是否有作課前預習(此部份的成績佔總成績的40%)。

3.在介紹各主題的隔週(選擇「法律」主題的組別必須在當週報告),各組的組員在授課老師與教學助理的協助下,先選定TED的演講,並在第二堂課裡報告,並與其他修課同學進行討論。

4.針對不同的主題,鼓勵各組可採取「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報告方式,例如,採取短劇的方式來介紹主題,並以互動的方式進行討論,或是採取辯論的方式進行主題的陳述,並開放其他同學的加入。(此部份的成績佔總成績的40%

5.本課程希望藉由分組討論的方式,讓學生了解/學習到:

a.在各種領域的哲學問題裡,應該至少有一種是你感興趣的;

b.每個人的想法與意見可能不一樣;

c.每個人的表達方式也不一樣;

d.怎樣的表達方式能夠讓討論有意義;

e.形成共識的困難;

f.如何形成共識;

g.哲學是什麼。

6.如有資料影印的需要,教學助理應協助各組使用補助計畫之經費(整學期以500元為限),並尋求授課老師或哲學系之支援。

成績考核:

上課參與  40%

課堂報告  40%

期末考   20%

課程描述:

日期(週次)

主題

課程內容大綱

第一週(2/23

導論-第九章

1. 說明課程的內容:哲學是什麼?哲學不是什麼?

第二週(3/2

自由意志-第九章

1. 自由意志是什麼?

2. 決定論是什麼?

3. 相容論與不相容論的爭論。

第三週(3/9

形上學-第八章

1. 形上學是什麼?

2. 數的存在?

3. 上帝存在?

第四週(3/16

心靈-第一章

1. 心靈是什麼?

2. 笛卡兒的遺產。

3. 私有語言論證。

第五週(3/23

1. 功能論是什麼?

2. 意識是什麼?

3. 結論。

第六週(3/30

知識-第二章

1. 知識是什麼?

2. 柏拉圖的想法。

3. 證立(justification)是什麼?

第七週(4/6

停課-改由4/20補課,不考期中考。

第八週(4/13

知識-第二章

1. 懷疑論的立場。

2. 自然主義式的知識論。

3. 結論。

第九週(4/20

語言-第三章

1. 盒子裡甲蟲。

2. 弗列格的「意涵」與「指涉」。

3. 意向性的問題。

第十週(4/27

1. 可能世界是什麼?

2. 邏輯的功用。

3. 結論。

第十一週(5/4

科學-第四章

1. 導論。

2. 理論與觀察。

3. 解釋模型。

第十二週(5/11

1. 理論化約與工具論。

2. 規納法的問題。

3. 結論。

第十三週(5/18

道德-第五章

1. 事實與價值。

2. 道德實在論與反實在論的爭論。

3. 各種反實在論。

第十四週(5/25

1. 功利主義。

2. 功利主義的問題。

3. 結論。

第十五週(6/1

政治-第六章

1. 導論。

2. 霍布斯的想法。

3. 賽局理論-囚犯兩難。

第十六週(6/8

1. 羅爾斯的正義論。

2. 羅爾斯正義論的問題。

3. 結論。

第十七週(6/15

法律-第七章

1. 法律是什麼?

2. 懲罰的正當性。

3. 結論。

第十八週(6/22

期末考